铝合金压制钢丝绳索具的报废标准包括哪些内容
1.铝合金压制钢丝绳的报废标准
(1)一个间距内有7至8条断线;
(2)表面钢丝绳的直径超过原始直径的40%;
(3)钢丝绳直径减小达7%;
(4)钢丝绳内部有明显腐蚀;
(5)局部外钢丝绳的伸长显示出“笼”状的变形;
(6)钢丝绳的整个线都断了;
(7)钢丝绳的纤维芯直径严重增加;
(8)钢丝绳有扭结,塑性变形,麻芯脱落和高温灼伤,影响了钢丝绳的性能。
2。 卸扣标准
(1)钩环已明显变形,水平销不再能灵活旋转;
(2)主体的横向加载表面和横向销的磨损超过标称尺寸的10%;
(3)钩环中的任何位置都可能出现裂纹;
(4)卸扣和横销中发生变形和裂纹。
3。 吊索废料标准
(1)织带严重磨损,穿孔,割断和撕裂;
(2)吊索有死结;
(3)承重接缝已打开,缝线已磨损;
(4)悬索纤维软化或老化,导致弹性降低,强度降低;
(5)纤维表面粗糙且容易剥离;
(6)悬索的表面显得疏松,腐蚀,酸碱燃烧,热熔和烧焦。
4。 废钢环标准
(1)距环未弯曲的平面的变形大于10%;
(2)环直径的磨损或腐蚀超过公称尺寸的10%;
(3)圈上有裂纹,裂缝或凹槽。
5。 起重钳废料标准
(1)吊钳上有裂缝;
(2)受压构件截面的磨损和腐蚀达到原始尺寸的10%;
(3)钳口中有两个以上的断齿,无法修复或更换;
(4)夹具本体的开口比原始尺寸增加了10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