吊具的安全操作、检验和报废标准
吊具的安全操作、检验和报废标准
起重吊具的类型
吊索:镀锌钢丝绳、吊带背心(平吊带、圆吊带背心)、吊链
吊索配件:吊钩(吊环螺钉、吊环螺母)、吊钩、吊带
吊具的安全操作、检验和报废标准
1.无标志和质量检验报告或报告的内容吊装绳,禁止交付使用。
2.使用时应进行日常检查,发现镀锌钢丝绳或金属附件损坏超过报废标准时,禁止交付使用。(不锈钢丝绳索报废标准详见下面)
3.严禁超载。
4.选用穿套式结索吊装,吊套的自然交角一般为120°。吊起后禁止吊起各种方法(如敲打等)。
改变镀锌钢丝绳的捆绑情况。强制改变吊套的外力作用会使吊套的交角超过120°,镀锌钢丝绳部分会造成镀锌钢丝绳部分负载。
5.特别设备传动链、吊钩、吊钩等金属附件的吊绳,用吊带相互连接,额定起重量应相同。
6.吊装应稳定,并防止冲击负荷。
7.采取有用措施,防止镀锌钢丝绳在钝角处弯曲或与负荷发生冲击。
8.严禁拖动或从高处扔下镀锌钢丝绳吊装绳。
9.禁止在超过-40℃至100℃的环境温度下使用。
10.禁止在腐蚀性蒸汽、液体或蒸汽中使用。
11.停止使用镀锌钢丝绳半年左右(含半年以上)后再次使用。应用前应进行试验,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,存放期超过两年的不锈钢丝绳,需要按照行业标准取样进行拉力试验,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。